展知識|常見的會展知識產權受到侵犯的情形有哪些?
常見的會展知識產權受到侵犯的情形有哪些?
展會品牌被仿冒
許多在業內享有名氣的大型品牌展會,或許都曾遭遇過這種“被山寨”的經歷。盜用品牌展會程式化商業操作流程、
展臺搭建設計布置(展臺設計侵權行為通常有兩種情況:
1拷貝他人的展臺設計,略加修改成為自己的展臺;
2情況較為復雜,涉及了又一利益主體―展臺設計搭建商,參展商以種種借口不讓他們的方案中標,然后轉手將扣留下來的設計圖紙或方案提交給第三方抄襲使用,或略有改動使用)、品牌展會名稱、展會會標等等。
騙展
在組展商欺騙性的宣傳下,參加了一些名不副實的冒牌展覽會,甚至被騙展,結果是白花錢、沒效果。(騙展是否屬于會展知識產權侵犯范疇,待商榷)騙展相關的情形,我們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已經有所提及。
國外參展被投訴
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參加在歐美舉辦的各類展會,展示其研發的先進技術和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參展中國企業被外商投訴展品侵權或軟件及著作權侵權而引發的知識產權糾紛時有發生。此類情形,隨著“走出去”企業的增多,日漸頻繁。
其他
具體的侵權行為不勝枚舉,涉及到的具體案例也紛繁復雜,歡迎留言討論。
會展知識產權受到侵犯,該怎么辦?
目前我國會展行業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并不完善,會展產業發展水平也較低,總有人想法設法地鉆會展知識產權法律不完善的漏洞,甚至是明目張膽的侵權妄為。
會展知識產權擁有者的知識產權利益保護問題
一方面需要知識產權擁有者們了解相關法律,能夠積極地拿起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利益;
另一方面,加強相關的法制建設,完善法制體系,補全法律漏洞也勢在必行;
最后更是呼吁更加完善的產業市場結構、產業監管機制的建立。這一層面上,我國已經看到了很好的示范:
今年的5月25日至5月28日,第14屆青島國際家具展在青島國際會展中心舉辦。中國(青島)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在現場設立展會知識產權維權工作站,聯合中國(山東)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共同進駐展會,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及主題宣傳活動。
如發現知識產權被侵害,推薦的法律維權手段通常有以下幾點:
1
調查取證,并保護好證據:拍攝現場展位和產品照片、拍攝侵權產品工作原理的視頻錄像、取得宣傳冊、獲取侵權產品的來源信息等。并注意在采取進一步措施前(警告或投訴),進行展會公證,從而保全侵權證據。
2
依照侵權程度、實際情況、自身維權意愿等決定維權方式:口頭警告、發送書面警告函警告(善用警告函,會事半功倍)、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司法訴訟等。
3
維權舉措實施后,其處理結果的執行應當受到嚴密的監督、公示。
我(廣州)市對于會展知識產權有哪些保護措施和依據?
由于會展知識產權,是知識產權范疇下的一個分支,我國已經頒布的包括《著作權法》、《專利權法》、《商標法》、以及《合同法》、《民法通則》中有關條款等都是會展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法律依據和。
值得關注的,于2006年頒布施行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現今已經成為全國各展會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主要依據;另外《廣東省展會專利保護辦法》自14年起,便在廣東推行實施了;再次,我市對于會展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一直在不斷推進優化,今年5月2日,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和廣東省知識產權局一道,簽訂了《廣交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戰略合作協議》
我(廣州)市,在探索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新模式;規范專利投訴案件檔案的信息化管理,共享檔案資源;提升廣交會知識產權保護品牌影響力,大范圍推廣廣交會知識產權保護的成功經驗上一直未有懈怠。
至今,廣交會專利侵權糾紛已經逐步建立了快速調解機制。
廣交會可根據自身所擁有的權力,已經可以可以對侵權參展商采取下列措施,以阻止其進一步侵犯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利益。
1對涉嫌侵權的物品作暫扣或撤展處理;
2投訴站可以會同大會保衛處收繳當事人的參展證件,沒收該展位全體業務人員的參展商證;
3取消其參展資格;
4對該企業進行交易團通報、大會通報、扣減其下一屆廣交會攤位或直接取消下一屆參展資格。
中國目前的展會知識產權執法并不像一些西方國家那么嚴厲(比如德國:無論廣告形式,只要向德國銷售,或主觀上有在德國使用的意圖,即使不將相關展品、宣傳冊、宣傳畫帶到展會上,也屬侵權。只要網站能夠在德國打開,那么該網站上所作的宣傳和廣告都受德國法律管轄),其力度不夠大,震攝力也較弱。
會展知識產權維護,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